•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在全区开展灭蟑螂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306/2018-0003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武爱卫会[2018] 12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产生日期: 2018-07-23 发布日期: 2018-07-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在全区开展灭蟑螂工作的通知

相关阅读:

关于在全区开展灭蟑螂工作的通知
武爱卫会[2018] 12号
 

各镇、街道、高新北区爱卫会,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有效控制和降低蟑螂密度,预防虫媒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常州市除四害管理办法》要求,区爱卫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灭蟑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灭蟑范围

全区建成镇、街道内村(居)民住宅小区,农贸市场、宾馆、饭店等各单位(场所)。

二、灭蟑时间

8月1日~8月31日为统一投放药物阶段。

三、灭蟑药物

灭蟑用药有效成分为残杀威,特效解毒药为阿托品。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灭蟑螂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和各行各业,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灭蟑活动,切实加强对灭蟑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建立责任制,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确保全区灭蟑工作统一方法、统一时间、统一行动,保证灭蟑工作落到实处,服务民众。

2.综合治理,科学用药。环境管理是防制蟑螂的根本措施。各镇、街道、村(社区)要结合开展环境综合长效管理,减少和消灭蟑螂等四害的孳生地。同时,做好灭蟑宣传,在村(社区)的主要出入口张贴《告居民书》。灭蟑药品要妥善保管,避免受潮,并按照常爱卫办﹝2014﹞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除害药品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药品贮存、发放工作。严禁使用国家禁用药品,防止出现用药不当造成的中毒事故发生。

3.加强检查,长效管理。在灭蟑活动期间,各镇、街道爱卫办要结合《关于深入开展夏秋季爱国卫生运动 切实防控病媒传染病的通知》,组织有关人员对宣传动员、药物发放及灭蟑效果进行检查,认真督促辖区内有关行业、单位和村(社区)积极开展灭蟑及环境整治活动,对不按规定开展灭蟑活动的单位要依据《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相关条款进行处理,确保我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长效管理措施全面落实。       

灭蟑期间,区爱卫办将组织人员对镇、街道、高新北区、区有关部门灭蟑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各镇(街道)爱卫办要做好灭蟑指导督查工作。并于9月5日前将本镇、街道、高新北区的开展灭蟑情况上报区爱卫办。附灭蟑活动照片及蟑药发票复印件(传真:86310290邮箱:390416244@QQ.com)。


常州市武进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8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