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街道)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民营医院:
为贯彻落实市卫生计生委《常州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常卫医政〔2018〕27号)要求,进一步总结推广2015-2017年改善医疗服务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经研究,我局制定了《常州市武进区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细化方案,切实将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常州市武进区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docx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