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平稳,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冬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局制订了交通运输行业《冬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冬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冬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火灾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7〕34号)要求,发动各单位,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全行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重点排查范围
1.对店面房、宿舍、高层建筑等重点场所,重点排查用火用电安全和违规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店面房燃气安全问题;排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等情况。
2.对危险货物码头、港区仓储用房等重点场所和部位,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是否存在改变用途用于群租、“三合一”、“多合一”现象,重点关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缺失等问题。
3.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重点检查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内部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检查临时用电安全;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管理混乱、违规施工作业等突出问题。
三、整治措施
1.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设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责令改正;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擅自脱岗,或者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责令立即消除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或存在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其他情况的,报请消防管理部门,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待整改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2.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导致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的,以及在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改正的,报请消防管理部门,一律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3.对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工地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拆除或整改;对不及时拆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报请消防管理部门,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对冬春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梳理本单位和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点,落实管理责任和防控措施,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各单位要将冬春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与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等项工作相结合,同步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凡因工作部署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引发火灾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按要求报送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