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局各科室、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城管执法〔2018〕1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定了《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11月18日
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强基础 转作风 树形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住建部《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方案》(建督〔2018〕37 号)要求,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城管〔2018〕324 号)精神,以及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城管执法〔2018〕10号),现结合我区实际,决定自2018年10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中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江苏城管“精管善治”新理念,按照省住建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的总要求,以执法队伍、执法方式、执法程序、执法监督和执法保障规范化为重点,加强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服务建设,切实提升执法效能和整体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廉洁务实、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实现“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考核科学化、装备智能化、服务人性化”,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武进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强转树”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强转树”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金旭兵 武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徐建峰 武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成 员:局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强转树”三年行动的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政治建设
1.深化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丰富教育内容,拓展教育方式,针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长期在“路上”的特点,以网站、微信平台、城管岗亭和社区城管工作站等为载体,开展动态式、经常性的政治教育,切实提高执法队伍学习的灵活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政治坚定性。
2.强化基层党建工作。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规范组织生活流程,确保党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各单位、部门设立专门场所,为基层党组织提供组织生活固定阵地。通过建立党员工作流动站等形式推行机关党员干部挂钩基层组织,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务、业务服务深度融合。根据各地实际,带领组织基层城管队伍党组织开展城管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积极进行党建共建活动,逐步实现执法队伍与执法服务对象党建全覆盖。
3.增进内外党建交流。注重城市管理行业部门和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交流互动,促进管理和执法水平的综合提升。主动听取城管系统外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见建议,通过邀请党员先锋模范为城市管理执法队员讲党课,聘请基层党建工作先进个人为一线执法队伍党建指导员等方式,为“强转树”三年行动扎实开展提供外部指导和监督。
(二)加强法治建设
1.增强执法法治保障。动态实施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更新执法依据和权责清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建立健全“两法衔接”程序和证据制度,积极推行“律师驻队”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破解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工作瓶颈,加快城市管理执法法治化进程。
2.健全完善执法制度。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探索建立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和执法协作制度,逐步形成完善的执法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适用规则。统一城市管理执法程序、执法纪律、法律文书、自由裁量基准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通案制度,积极推进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文明执法,实现执法规范化。研究探索完善城管执法配套制度,建立完善城市管理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实现对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的联合信用惩戒。
3.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落实《常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暂行办法》要求,全过程记录现场执法检查、案源登记、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事先告知、听取陈述申辩、听证、处理决定、送达、执行、催告、申请法院执行、结案等过程,实现全程可追溯管理。通过培训和演练,使一线执法人员能够正确管理和使用执法记录设备,每次执法行动中应使用2部以上执法记录设备,记录执法全过程影音资料,严格传输时限,建立专项档案,实施留底管理。
4.加强执法工作考核。通过出台《武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办案考核办法》,强化执法工作考核,以考评促立案查处案件提量、办案能力水平提质,以定期召开执法办案点评会和通报执法办案情况的方法,提高全区城管队伍执法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5.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在现有基础上巩固和强化法制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全员法治培训教育,加强法制人才培养,壮大普法阵营。推进“法治六进”活动,引导市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法治氛围。
(三)加强标准建设
1.加强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服务标准建设。根据《江苏省城市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关于开展全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服务等级评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服务标准建设,优化涵盖执法机构设置、组织建设和执法人员配置,以及权力范围、权力运行、权力裁量幅度、部门协作等方面的相关标准,以及执法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管理、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标准,以管理标准促队伍规范,以队伍规范促形象提升。
2.建立健全城管队伍管理制度。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的通知》、《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文明规范执法实施办法》、《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及考评办法》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考核责任追究办法》、《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内部规范》、《武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武进区派驻镇(街道)城管中队绩效考核办法》,明确行为规范,严格执法队伍管理。
3.规范执法过程。编制《武进区城市管理执法实务操作手册》,做到“人手一册、册不离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执法监督人员教育培训,造就一批作风强硬、业务精湛的法治工作队伍。完善衔接机制,加强执法与管理部门的协同配合,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规范执法办案流程。
(四)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教育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目标任务,因地制宜构建城市管理执法培训教育体系,建立健全城管执法队伍培训机制,统筹抓好全区城管队伍培训工作,确保教育培训工作全覆盖。按照分级分步培训的方式,全面开展执法队伍业务轮训,培训以专家讲座、经验交流等方式开展,包含党的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作风纪律等内容,定期组织开展飞行考试,检验教育培训成果,促进知识点在日常工作的运用,不断提高全区城管队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开展基层岗位练兵。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优秀案卷评选、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演练、军事化训练、队列会操、现场执法观摩学习、集体宣誓等系列活动,系统提升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突破创新能力。强化城管队伍建设,实现“四知、四熟、四做到”的目标,要求城管知道管理范围、知道管理内容、知道管理标准、知道管理方法;熟悉执法依据、熟悉执法程序、熟悉行为规范、熟悉管理对象;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做到穿着制式服装和佩戴标志标识、做到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做到语言文明和举止规范、做到执法实行全过程记录,实现着装整齐、用语规范、举止文明、执法有力。积极培育、树立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让执法人员学有榜样,提升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
3.加强作风纪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的通知》要求。规范执法行为管理,做到着装规范、用语规范、行为规范、程序规范,依法规范行使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严肃执法纪律,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持执法公信力。严格执行城市管理执法禁令,依法依规实施相应处理。重点整顿机关人员存在的服务基层意识缺乏、主动担当意识缺乏、创新进取意识缺乏、履职尽责意识缺乏、执行到位意识缺乏、业务精通意识缺乏等六个方面突出问题;整顿执法机构人员存在的业务能力欠缺、服务意识欠缺、履责意识欠缺、法制规范意识欠缺、进取意识欠缺、担当意识欠缺等六个方面突出问题,实现机关作风新转变、机关效能新提高。
4.维护执法人员合法权益。从工作上、生活上、心理上关心爱护一线执法人员,妥善解决执法人员身份编制、福利待遇、晋升交流等问题。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建立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定期体检制度和心理危机疏导机制,开展“心灵管理”、“身心管理”微课堂系列活动。切实维护执法人员合法权益,对恶意抹黑执法人员的,要及时澄清。加强执法安全保障,建立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5.加强协管队伍管理。维护协管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协管人员的管理聘用、队容风纪、行为规范、福利待遇、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廉政监督和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研究细化具体措施,严把协管人员入口关。规范协管人员辅助执法行为,严禁协管人员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6.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基本策略、责任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应急队伍及应急能力建设,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制度,并与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做到事前有预防、事中有制止、事后有惩处。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城管队伍应急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针对发生执法冲突事件的,要做到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城市管理部门报告,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论引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调查核实有关情况,依法依规处理,切实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7.强化日常执法监督。继续强化落实督察制度,在现有基础上形成一支思想正、业务精、纪律严的督察员队伍,建立执法纪律监督制度,加大对执法风纪、履职履责、廉政勤政、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监督。坚持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重点就行政执法是否公开、公平、公正以及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廉洁、高效等情况实施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类不规范、不文明执法行为。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要通过纠正、约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方式,及时进行处理。
(五)加强管理服务能力建设
1.践行“共同缔造”理念。践行“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共同缔造”理念,优化城市治理结构,充分发挥政府、市民、社会组织、企业等主体的作用,深入开展城管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积极利用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应用程序(APP)等新媒体,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引导公众深度参与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聚力解决影响城市安全、制约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
2.推进“721工作法”。切实增强为民便民亲民意识,突出服务优先,通过设立城市管理执法服务岗亭、社区工作站、便民窗口等方式,主动对接社区居委会和居民,提供便民服务。优化布局、规范建设和管理经营疏导点,提高居民生活便利化程度。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扶助、行政调解等非强制手段,引导当事人遵守法律法规,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提高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在智慧城市框架下,拓展智慧城管业务应用范围,增强服务民生的能力。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探索卫星遥感、人工智能和无人机等技术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的运用,充分整合各类信息资源,积极拓展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功能,积极推进户外广告设施巡检监管系统和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监管指挥系统的开发运用和优化完善,加快向智慧化升级,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效能和城市管理长效化、精细化水平。
(六)加强宣传工作体系建设
1.完善宣传网络。组建一支思想正、业务精、热情高的宣传报道员队伍,建立完善覆盖各基层的宣传报道工作网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宣传载体,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工作格局。积极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经验做法、典型事迹等,及时有效疏导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社会全方位了解、理解、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2.拓展宣传形式。通过网站、公益宣传片、公益宣传画等形式,传播一批主题鲜明、符合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城管标语口号。通过“城管宣传周”、“城管微电影”、“最美城管人”评选、“城管故事”征文大赛、“城管知识”有奖答题、组建城管“宣讲团”等系列活动,讲好城管故事,发出城管好声音,传播城管主题文化,打造城管服务管理品牌形象。
3.加强舆情应对。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执法舆情监测和研判工作机制,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对网络等媒体的负面报道,及时调查核实,深入研判分析,主动释疑解惑,有效化解矛盾。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根据三年行动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要认真调查研究,查找短板弱项,各派驻中队要依据实际,形成特色,打造“一队一品”等亮点品牌,并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行动内容、步骤、时间安排等,于2018年9月25日前报送至区局“强转树”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局行动办)。
第二阶段:全面启动,行动实施。区局将及时动员部署,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分年度组织开展主题年活动,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018年为规范执法行为年:通过严肃执法纪律,开展规范化建设,强化队伍管理,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有效解决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19年为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年:通过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制度化、法治化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2020年为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年:结合我区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在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上有明显提升,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在全社会树立文明规范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形象,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社会认可度、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三阶段:考核评估,总结交流。每年1月组织开展上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每半年组织一次工作推进和总结交流会。2021年上半年对三年行动整体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和总结评估。我局将适时对局属相关部门、各派驻中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总结交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推进、具体人员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实施,统筹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全区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乡镇(街道)的城管工作指导、督查和推进。全区建立工作联络制度,请各基层城管中队明确1名联络员,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2018年9月25日前报送至区局行动办。
(二)完善政策措施,加大保障力度。各派驻中队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三年行动有关情况,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支持,将学习培训、装备配备、宣传教育等费用列入预算,保障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及时研究解决三年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制定考核标准,强化监督检查。区局将根据省、市相关考核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后续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具体标准,实现项目化管理,并依此组织开展好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局属各单位要发挥好统筹、指导、督促、推动作用,建立健全评估和督察等相关机制,定期对本辖市、区的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在每年12月1日前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以及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名单书面报送至区局行动办。区局将汇总后报送至市局。
(四)建立相关台账,落实报送制度。全区建立三年行动月报告制度。各地要对照三年行动主要内容,每月总结工作组织推进、经验成效和相关数据等情况,由各镇(街道、开发区)城管部门统一汇总后,于当月28号前报送至区局行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