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孙步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免去宣传法规科科长职务;
陈炜晴同志任宣传法规科科长(聘期为三年);
杭小芬同志任监督考评科副科长(负责受理指挥工作,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吴丹萍同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