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技农机站(经济管理科),财政分局: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促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和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区农机化发展实际,我们研究制订了《2018年度武进区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现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8年度武进区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18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局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印发
附件
2018年度武进区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
一、粮食产业农机化扶持办法
(一)推进水稻机械化栽插
为扎实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结合我区机插秧生产实际,以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壮大农机经营服务主体发展实力,提高机具利用率,着力提升水稻机插水平为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机插秧作业面积大小、作业质量,实行区级财政资金分级奖补,详见附件1。
(二)推进农机装备提档升级
为加快机械装备更新升级,结合我区实际,按照数量控制,促进更新原则,今年继续实施插秧机、收割机、拖拉机农机报废更新工作,详见附件2。
为推广应用节约型、绿色环保农机化技术,对购买节水、节药、节肥、节种、节能等绿色环保机械化装备(如高地隙植保机、植保无人机、施肥播种一体机、侧深施肥插秧机等)的购机者进行奖励(省市区农机各级机具购置补贴资金不得累加),奖励资金标准为机械装备市场售价的30%,全区首次引进机具奖励标准为50%(机具市场售价以生产厂家统一销售指导价为依据,严禁价格虚高!)。
购机者引进高效先进适用新机具的,购机后到所在镇农技农机站凭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备案,上报区农业局,农业局审核后与区财政局会商,确定补贴对象,并根据当年度农机化资金统筹考虑给予资金扶持(省市区农机各级机具购置补贴资金不得累加)。
农业局按照“改善装备结构,突出提档升级”原则,围绕智能化、信息化、绿色环保等高性能上档次新机具新技术发展方向,主动选型,选择试验点积极开展新机具新技术试验示范,今年将根据选型机具和试验点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实施(省市区农机各级机具购置补贴资金不得累加)。
(三)推进农机社会化维修服务
结合我区实际,今年继续对实行社会化服务的农机维修网点,根据社会化服务规模和能力,给予考核奖励,具体操作继续执行《关于印发〈2015年武进区农机社会化维修服务奖励考核办法〉的通知》(武农发〔2015〕68号、武财农〔2015〕85号)文件。
二、高效设施产业农机化扶持办法
(一)大力发展设施农机装备
围绕全区设施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我区今年继续鼓励发展具有示范效应的设施农业机械装备,使更多新型、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应用于我区高效设施农业,不断提高全区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详见附件3。
农业局以发展高性能上档次新机具新技术为目标导向,主动选型,选择试验点积极开展新机具新技术试验示范,今年将根据选型机具和试验点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实施(省市区农机各级机具购置补贴资金不得累加)。
(二)大力打造林果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
为培育打造林果业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普及应用示范基地,着力推进林果业“机器换人”,我区今年继续对林果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实行考核奖励,详见附件4。
鼓励镇级财政资金进行配套扶持!
本政策由武进区农业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8年武进区机插秧考核奖励办法
2.2018年武进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操作办法
3.2018年武进区高效设施农业机械装备发展扶持办法
4.2018年武进区林果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发展奖励办法
下载附件:附件1-4 武农发〔2018〕8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