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河道长效管护工作的通知》(武政办发〔2013〕8号)和《关于完善全区机电排灌设施长效管护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的意见的通知》(武政办发〔2012〕7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4月初对全区农村水利工程(包括河道、机电排灌站、达标圩堤、水闸和灌区)长效管护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8年4月初,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核人员
区水利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及方法
根据各镇(街道)镇村河道、村庄河塘、小型泵站、小型水闸、圩堤和灌区等农水工程管护名录,按比例进行随机抽查,检查现场效果和台账资料,并进行综合评分。
四、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按《常州市武进区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文件内容进行。
各镇(街道)应根据农村水利工程长效管护考核要求,认真做好相应准备工作,确保农村水利工程长效管护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