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水利(务)站:
根据武进区政府2018年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了《2018年武进区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2018年武进区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
2018年2月28日
附件:
2018年武进区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8年,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以“一杜绝一控制双下降”(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区安委《武进区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武安办发〔2018〕3号)要求,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季度点评活动,进一步强化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努力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一)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领导组织。调整和完善以局主要领导为主任,各分管局长为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按照局安委会分工要求,狠抓水利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形成以主要党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领导责任体系,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能。
(二)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局长办公会议将重点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安全工作举措、解决安全突出问题。每季度组织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及要点。在特殊季节、重点时段、重要节假日期间局安委会将根据上级要求,全面部署对系统所属重点部位、重点工程、重点单位开展检查指导,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分解下达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管理体系,形成上下联动、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
二、切实抓好工作重点,努力提高监管实效。
根据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并结合水利系统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及特点,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是在2017年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抓好四大类安全工作(防汛安全、工程建设安全、供排水安全、直属单位安全)。
(一)全面准备,确保防汛安全。
1、全面组织汛前检查。重点检查堤防险工险段、病险闸站、河湖障碍、城区防洪防汛物资储备、堤防加固、在建工程等情况,并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对险工隐患进行跟踪督促整改,对在汛前确实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可行的度汛预案。
2、汛前做好病险闸站检修维护和调试运转,确保汛期正常运行。
3、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储备。责任单位要按下达的储备任务在汛前做好防汛抢险物资的采购,并定点集中储存,保障抢险应急所需。
4、加快推进在建工程建设和落实险工隐患整改工作,汛期发挥工程效能。
5、加大河湖障碍清除力度,确保河道引排畅通。
6、完善防洪应急预案,健全落实各类抢险队伍,做好各项应急抢险准备。
(二)加强监管,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2018年,局水利工程建设任务依然繁重,安全监管难度加大,建管中心要在做好工程建设的同时,全面加强全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工作。
1、严格规范工程建设行为。系统内各类工程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决算审计制度及廉政监管制度。严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及承包行为关,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
2、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要求,依法依规制定完善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尤其是水利工程深基坑、脚手架、高大支模、施工机械、安全用电及给排水深基坑开挖、地下作业等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必须有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相关操作规程执行。监理单位必须将安全监理作为现场监理管理工作重点,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凡达不到安全施工要求的一律不得施工,并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到位。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履行安全职责的检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3、严格执行地下管线施工管理办法及信息发布制度,落实给排水管道开挖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坚决扼制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管理,落实供排水行业安全监管职能。
排水管理处作为区供排水行业管理职能科室,要加强全区供排水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1、及时传达和监督落实水利行业对供排水安全生产要求的各项政策、法规及相关规定。
2、制定供排水行业安全要求具体措施,并实施日常监管。
3、定期开展对供排水行业安全隐患的排查并督促整改,同时做好监管台账的记录。
(四)落实责任,确保直属单位、重点场所安全。
直属单位和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全局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科室(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
1、局办公室要落实和督促水务大厦物业管理单位进一步完善水务大厦安全管理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大楼日常巡查制度,消防设施的维护依照《消防法》应与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并加强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确保大楼水、电、电梯等各项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加大消防知识与技能的宣传,切实提高员工突发情况下防范处置的能力。
2、太湖处、枢纽中心要根据季节水位变化,及时做好过闸船只的预警和告示工作,确保不发生碰撞事故。要加强对闸门、启闭设备、供电设施的定期维护检测与保养,确保安全运行。
3、抗排队要加强对防汛设备、储备物资的管理,完善健全有效的设备维护保养、调试、检查等相关管理制度和台账,并落实到专人负责管理。加强储备仓库防火、防盗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加强应急抢险和外出机船快艇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执行自身安全防护措施。
4、各水利(务)站日常要加强对办公、防汛仓库等场所的水、电、气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按规定备足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同时要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和各类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行业监管工作。
三、多措并举,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长效管理。
1、强化安全教育,提升安全素质。要加强水利行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是加强对一线生产实际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2、强化隐患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结合水利行业特点和实际,不断加强对工程重点领域、敏感部位和薄弱区域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防汛防旱防台、水务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结合重要时段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动态机制,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经常化。
3、强化基础管理,落实防范措施。按照“四个有”要求(有工作计划、有检查、有奖惩和有活动台账)加强水利(务)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全体工作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均须列入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以进一步提高基层水利(务)安全监管能力。抓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建立三项岗位人员档案信息库。健全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4、强化安全检查,严查违规行为。严格监督检查,细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深化专项整治,并以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5、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应急能力。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知识竞赛和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高全民应急意识和技能,增强第一时间的应急响应与处置能力,最大程度避免或降低事故的发生。
6、强化信息工作,及时反映情况。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安全工作信息的上报规定,严禁有不报或瞒报等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