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幼儿园:
为做好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根据常州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常价费〔2018〕56号),《关于明确我市市区幼儿园收费几个问题的通知》(常价费〔2018〕67号)文件,现就我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办幼儿园具体收费标准
(一)保教费
1、基准标准:省优质园每生每月500元,市优质园每生每月460元,合格园每生每月420元。
2、上浮政策
上浮幅度在同类幼儿园基准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不得超过20%。(省优质园每生每月最高不超过600元,市优质园每生每月最高不超过550元,合格园每生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原特色园上浮后最高不超过每生每月650元,已高于同类幼儿园上浮后最高标准的,按现行标准继续执行。
3、实行上浮收费的幼儿园范围
差额拨款或者自收自支的公办幼儿园;部队、高校、企业(国有集体)、乡镇、街道、社区举办的公办幼儿园。
(二)托管费
每生每月100元,实行家长自愿委托。
二、民办幼儿园具体收费标准
由于民办幼儿园尚未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要求,全面启动分类登记,请各民办幼儿园做好过渡时期的各项工作:
(一)原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暂执行差额拨款等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上浮政策,最高不超过同类幼儿园收费标准的30%。
(二)已建、未进行分类登记的,暂按现行管理模式执行。民办幼儿园2018年秋季入园具体收费标准按区价格部门2018年6月15日前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今后确需调整的,应严格控制过渡期间调价频次、幅度和价格水平,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区价格、教育部门提出申请。
(三)新建或已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按《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管理。
三、相关要求
(一)幼儿园伙食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严格执行《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或者变相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短期早教班等特色教育收费;不得违反规定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