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收费单位:
根据《江苏省价格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9号)、省物价局《江苏省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苏价规〔2017〕5号)、省物价局《江苏省收费动态监管服务系统应用工作方案》(苏价费〔2017〕203号)、《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收费报告和省管收费单位收费监管服务系统培训的通知》(苏价费〔2018〕43号)等法规要求,决定于4月中旬起开展2017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及分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范围
我区实施行政事业性、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收费单位。
二、报告内容
收费单位填写《2017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2017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二)》(见附件1、2),表一中列明的单位性质、收费总体情况和收费执行情况等内容,以及表二中列明的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性质、应收和实收标准、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金额、支出金额等,对收费总额变化较大的要附原因分析。收费项目名称依照《2016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江苏省省级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规范填写。同时,通过省收费监管服务系统报送收费数据信息(网址和用户名见附件3)。
三、报告时间及方式
1、报告时间。收费单位于2018年5月15日前报送至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2、报告方式。收费单位分别以电子版、纸质版填报2017年度收费情况,将《2017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2017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二)》电子版上报至邮箱1063714937@qq.com,纸质版加盖公章,以平信寄(送)至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收费科。联系电话86310447,地址:武进区行政中心3号楼509室,邮编213159,武进收费单位政策咨询QQ群535946671。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收费年度报告工作。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及分析工作是收费管理的重要制度性内容,也是落实收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加强所管辖的收费单位管理,督促其及时开展年度收费报告工作。确保本部门及下属收费单位按时完成收费情况报告工作。
2、确保报送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各收费单位接通知后,要明确年度收费报告工作相关责任人,对报送的内容负责,不得瞒报、漏报、错报。
3、对收费单位报告情况及时予以通报。价格主管部门将择机向社会通报收费单位年度收费报告情况。对未按要求报告的收费单位,在通报基础上将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附件1:《2017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
附件2:《2017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二)》
附件3:全省收费单位年度收费申报网址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4月16日
下载附件:武发改价〔2018〕4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