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强富美高”新武进建设,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推进“三型”机关创建,现将2018年度住建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如下:
一、参加考核单位
局机关科室及下属各事业单位
二、考核计分办法
2018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采用实分制计分办法,标准分满分
为100分,标准分只扣分不加分。其中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30分,基础管理占70分;另设重点考核扣分指标和考核附加分。
三、考核组织与分工
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由局统一组织实施,局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考核责任科室和考核扎口科室负责考核具体工作。
1、考核牵头科室职责:牵头组织、指导协调局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考核附加分的计分及考核工作的调研完善。
2、考核扎口科室职责:负责所扎口科室(单位)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计分。考核扎口分工情况详见附件1。
3、考核责任科室职责:负责被考核科室(单位)相关考核内容的考核计分。考核职责分工情况详见附件2。
四、考核内容
(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机关科室、事业单位考核内容和依据主要为2018年工作目标责任书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由考核扎口科室负责对被考核科室(单位)的各项目标任务赋分,并于年终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计分(满分30分)。
(二)基础管理及日常考核
1、机关科室、事业单位考核主要内容为各科室(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工作效率、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等,具体事项和考核办法详见附件2;部分科室(单位)在信访处理、建议提案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考核内容上全年无工作任务或无相关工作要求的,相关项目考核得分分机关科室、事业单位序列,得有该项工作任务或要求的科室、事业单位考核得分的平均分。(满分70分)
(三)考核附加分
科室(单位)有以下情形的可申报考核附加分:
1、科室(单位)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综合奖项及省级以上(含省级)条线奖项的(以获奖证书、文件为依据);区住建局为获奖单位、主要工作由相关科室(单位)组织实施并直接参与的。
2、科室(单位)工作对提升全局形象和地位发挥重要作用的,或在承担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及工作职责之外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突击性任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效的。
凡有上述情形的科室(单位)在考核期间填写附加分申报表(见附件6,由局办汇总,交局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加分及所加分值。)
(四)重点扣分指标
1、科室(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法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每人次扣10分;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纪,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人次扣5分;本单位其它职工严重违法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每人次扣5分。同时列入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制”指标(由党委办负责考核)。
2、被新闻媒体曝光批评和发生效能有责投诉,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违反机关效能禁令被区明查暗访曝光,或在局效能督察中发现违规问题,情节严重的,有一件扣2分(由党委办负责考核)。
3、在区民主评议机关、“政风热线”和局统一组织的征询意见活动中,对所征集意见,相关科室(单位)未予重视,能解决而不及时整改解决的,有一项扣1分(由党委办负责考核)。
4、职责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一起扣2分,同时列入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制”指标(由党委办、建管中心负责考核)。
5、各科室(单位)出现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执行不力引发不良后果、重大工作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等其他重点扣分情形的,由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扣分。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将作为各科室(单位)年度工作评判和评先评优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工作相关要求
1、局系统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要认真对照考核办法及指标体系,加快年度目标任务推进,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工作效能,切实推进本单位、本部门各项工作,提升所在科室和单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2、被考核科室(单位)在进行自我考核评分时,除应提供自评分外,还应对照考核指标,逐项提供书面总结材料和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证明材料。
3、各考核扎口科室和考核责任科室要加强调研,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具体考核计分办法,同时注意加强对被考核科室(单位)考核内容完成落实情况的跟踪了解和记录备案,建立健全各类考核台账,扎实做好考核基础工作,确保考核工作严谨细致、有根有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附件:1.考核扎口分工表
2.2018年局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3.2018年局目标管理考核计分表
4.2018年部门信息报送考核标准
5.局OA办公系统考核附则
6.特别附加分申报表
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2018年局目标管理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