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春夏火灾防控四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8〕26号)文件要求,区住建局作为电动车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的牵头单位,于2018年5月22日下发了《区住建局关于开展武进区住宅小区电动车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武住建发〔2018〕43号)。目前,各镇(街道、高新北区)已按文件要求将已建成和拟建的电动车集中充电点情况上报我局,经汇总分
析,发现拟建集中充电点涉及地下停车位、路面停车位、原规划设计时并非属于停车位(如绿地、消防登高面)等多种情况,为加快推进设置武进区住宅小区电动车集中充电点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原规划设计时属于非机动车停车位的,由各镇(开发区、街道)确定设置电动车集中充电点方案,并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或小区管理单位实施。请各镇(开发区、街道)及时将实施方案及实施情况上报住建局,住建局将配合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情况。
二、原规划设计时并非属于非机动车停车位的,由各镇(开发区、街道)确定设置电动车集中充电点方案后报住建局,经论证可行的,由各镇(街道、高新北区)物管科负责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或小区管理单位书面征求小区全体业主意见,形成法定同意意见后实施。
三、各镇(开发区、街道)在确定电动车集中充电点设置方案时,防火技术要点应严格对照《区安委会办公室印发武进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安办发〔2018〕22号)的要求执行。
四、请各镇(街道、高新北区)物管科每周五上午将本周实施情况上报住建局,每月20日将本月工作小结上报住建局,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以上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