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促进就业。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政策,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定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五)综合管理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综合管理来本区工作的外国专家。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转业军官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全区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参与组织实施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贯彻落实离退休政策;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和继续教育。
(八)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拟订社会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定点单位管理和结算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九)负责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十)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组织建设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总体要求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根据市人社局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今年全区人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区委、区政府“五大行动突破年”发展主题,坚持“六个聚焦、六个提速”为目标,关注民生期盼、深化改革创新、全面从严治党,在新起点上开创人社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小康、共创“强富美高” 新武进贡献人社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是聚焦“富民增收”民生大计,提速就业创业质量新高
就业是群众增收的最稳定途径,创业是群众致富的最具潜力通道,全区人社系统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根本最关心的问题,促进就业创业更加充分、质量更高。一是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研究制定城乡一体化就业政策和新业态就业创业扶持办法,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新增就业岗位 4.8 万个,城镇就业 2.3 万人;强化创业载体建设,为促进就业成效明显的创业孵化基地、培训(实训)基地、创业园区提供政策补贴;组织“就业援助月”、“新春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推动“互联网+就业”广泛应用,逐步实现就业业务网上经办;拓展创业服务内容,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一条龙”服务;举办就业创业大讲堂、创业沙龙等“创富武进”系列活动,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二是实施精准帮扶工程。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推进“能力提升、创业引领、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等五大行动;开展针对性的就业培训和服务,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新增大学生就业见习 2000 人;落实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组织“扶贫入户、送岗上门”等专项活动;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长期失业人员的就业援助,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开发公益性岗位 800 个;组织“就业援助月”、“新春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三是放大技能成才效应。采取定单培训、岗前培训、校企合作等形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满足产业转型需求的高技能人才;举办“技行武进”职业技能大赛,发挥竞赛导向作用;围绕产业发展特点,实施针对性、高质化的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开拓新型实用性课程,举办“智汇武进”职业能力提升培训系列活动,利用科教城实训基地和师资力量,拓展职业技能培训领域和范围;推动高技能人才校政企合作联盟发展,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院校协同的常态化人才培养机制。四是开展助企聚才行动。开展企业用工情况监测、重点企业用工情况和人才需求调查,掌握企业用工计划和人力资源需求形势;拓展招聘渠道,举办现场招聘、精英人才招聘、校园巡回招聘、赴外招聘、“百校百企”系列招聘等活动;巩固传统劳务基地,开拓新兴劳务基地和高校合作联盟,扩大外省劳务协作范围;健全用工调剂长效机制,构建“政府引导、社会机构搭台、市场自主运作”模式,支持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机构、社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等发挥作用。
二是聚焦“保障提标”百姓期盼,提速社保体系健全完善
社会保障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经济发展的调节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建设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的大局。今年,我们要着力构建建立更加完善、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一是加快保障政策改革落地。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全面落实医保精准扶贫、家庭医生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等要求,研究完善大病保险、医疗补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政策,大病保险及城乡救助补助筹资总额达7000万元;落实土地“三项”改革期间被征地农民保障政策的优化;全面保障待遇享受,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由人均筹资增至1187元。二是加快经办服务水平升级。持续提升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能力,实现医保智能监控信息系统在定点单位全覆盖;深入开展社保全能经办“回头看”工作,逐步扩大社保“不见面”审批(服务)项目范围,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审批业务下沉的培训指导,促使基层业务经办水平快速提升;全面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报销支付流程及模式,做好社保卡卡扣和银联平台缴费方式的宣传、答疑工作。三是加快社保扩面征缴进程。扩大社保覆盖范围,逐步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综合覆盖率达到98.82%;落实社保补贴政策,帮助特殊、困难群体参保;健全多部门协作机制,严格执行五险并审,依法查处冒领、侵占挪用社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建设社保基金监督信息化平台,加强基金运行能力的分析调研;深度开展社商合作,加强对医疗行为及费用的管控。四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衔接机制,推动网上参保缴费等便捷服务落地;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和运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新技术,提速金保核心系统升级和网上办事系统更新;开展医保线上支付工作试点,拓展大数据应用功能,探索社保数据可视化平台建设;完善社保卡业务经办快速结算辅助系统,探索社保卡在退休管理、档案管理、劳动关系、考试培训等业务领域中的应用。
三是聚焦“高端引领”发展之路,提速人才引育活力驱动
人才是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新世纪新阶段,全区人社系统要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人才强区”战略,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促进人才供给质效双提,探索独具武进特色的人才引领经济转型发展之路。一是优化人才政策,推进“武进英才”计划。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在产城融合中的重要作用,重点引进契合武进产业方向的领军人才创业项目;做好第十批“龙城英才计划”项目评审、对接、洽谈工作,引进领军人才不少于50名、新增各类人才不少于1.15万人;全面启动武进人才“荣誉工程”,为人才提供全方位保障;启动“三池一社区”发展体系,推进人才社区建设,实现政策资源、平台资源、服务资源集聚。二是广泛宣传推介,开展境内外招才引智。赴欧洲、澳洲、北上广深等人才集聚地区招才引智,向海内外广泛宣传和推介武进创业政策和引才环境,打响“武进英才”品牌,吸引高端人才带项目入驻、集聚武进;突出产业重点和引才重点,开展装备制造、医疗器械、互联网、机器人等产业专题人才招智会,招引本地产业发展中的紧缺人才;组织省“双创”人才、省“博士”计划和“龙城英才”计划的申报和引进工作,全年引进各类高端人才不少于780人。三是延伸服务范围,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加强与外国专家组织的交流合作,全年引智项目立项数不少于42项;开展人才项目走访调研活动,召开博士后工作站建设运行交流会,开展十大产业链重点企业挂钩联系服务工作,定期举办领军人才项目路演、投资对接洽谈等专题活动,协调解决企业在人才工作中的难题;打造“人才社区(综合体)”,建设集成人才展示、承载人才活动、集聚人才服务的武进特色专业化平台。
四是聚焦“全面过硬”队伍标准,提速人事管理成效凸显
新常态下,一支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队伍,是人社事业发展的坚强保障。要加快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更加科学规范、开放包容、富有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确保干部队伍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一是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公立医院和法检两院薪酬制度改革、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改革民主科学、公开透明、配套完备、安置得当;切实解决教育系统“区管校用”改革的后续问题,确保人岗相适,过渡平稳;顺应机构大部制改革趋势,协调好人员统计、岗位设置、合并分流等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二是规范人事日常管理。抓好队伍能力建设,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录、培训和考核,健全公务员日常考核机制,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完善工资福利政策管理办法,加强上级政策执行力,实行地区附加津贴,组织在职人员每两年调资工作;升级人事编制管理系统功能,加强工资系统性管理;提高区镇两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水平,指导各单位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三是提升队伍综合素质。深入推进机关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继续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举办“机关干部开放式讲座”;开展新录用公务员义工活动和下基层挂职锻炼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初任培训和军转干部上岗培训;组织开展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和等级培训考核。四是做好军转安置解困。进一步修订完善军转干部考试考核选岗安置办法,完成军转安置任务;研究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的有效途径,加大解困政策的落实力度,完善军转干部信访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五是聚集“平安稳定”社会需求,提速劳动关系和谐运转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当前,我区劳动关系总体稳定,但劳动人事争议和劳动违法案件数量仍居高不下,压力和责任重大。全区人社系统要结合实际,创新思路, 解决好劳动者最现实的利益保障问题,协调好劳企双方关系健康发展。一是强化机构运行,查处违法用工。开展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扎口人社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理处罚职能,解决多头执法问题;落实国家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深化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畅通欠薪违法犯罪行为移交通道,保持对群体性欠薪等重大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全年排查辖区企业不少于1200户;建立健全劳动保障信用信息系统,分类动态监管用人单位劳资状况。二是开展多方联动,促进矛盾化解。进一步落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力度,建立更加流畅的通案渠道;加强监察员、仲裁员队伍建设,完善“查裁互补、裁审对接”工作机制;发挥劳动保障监察派驻中队、乡镇巡回仲裁庭、预防劳动争议协会一线优势,加快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努力保障基层稳定。三是做好指导服务,营造和谐氛围。开展劳动保障专项整治、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日常巡查等活动,对劳企双方进行普法宣传,发放维权服务手册、企业劳动用工手册等资料不少于3万册;全面开展企业劳动关系诊断服务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评估;发挥法律援助站功能,争取更多专业人员加入法援队伍,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以上,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5%以上。
六是聚焦“面广质优”服务目标,提速人社效能升档升级
服务效能是人社系统的灵魂。近年来,我们通过完善基层平台、推动业务下沉、加快人员培训等方法,切实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但在服务范围、服务质量上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职能优化、手段创新等方面还有许多上升的空间。一是革故鼎新靓化公共服务。实施“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推进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建设,逐步实现“网厅一体化经办”;完成金保核心系统升级,丰富自助一体机、手机APP、武进人社微信企业号功能;提高30项下沉业务经办质量,按需适时推进新一轮“业务下沉”工作;全面实施“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将75个行政权力事项和105个便民服务事项纳入江苏政务服务网统一运行;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劳动人事争议巡回仲裁庭、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功能,保障基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二是多措并举激发队伍活力。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 “五大行动突破年”主题,加强业务钻研和调查研究,开展中层以上干部综合能力提升、调研文章评比、演讲比赛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深化人社系统员工核心价值观;开展“七一”表彰、“优秀服务之星”评比等活动,引导、激励干部职工学习先进,争先创优;举办“书香机关”、“人社大讲堂,今天我来讲”等文化活动,落实干部职工人社业务“应知应会”常态学习,积极营造“爱读书、好学习、求进步、展风采”的和谐机关文化氛围。三是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以《准则》和《条例》为标尺,引导系统党员干部强化自律意识、标杆意识和标杆意识,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深入贯彻从严从紧从实治党要求,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和“八小时外”监管,强化日常考核,夯实宣教引导,构筑制度堤坝,形成风清气正的机关氛围;关注化龙巷、中吴网、龙城论坛等主流媒体舆情,加强社会舆论的正向引导;做好各类信访件答复和人大、政协提案办理,进一步树立人社系统的良好形象。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一)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和基金监督科、政策法规科、行政服务科、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管理科、人才开发科、工资福利科、就业促进科、社会保险科、调解仲裁科。
(二)下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劳动监察大队、常州市武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就业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中心、常州市武进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中心、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常州市武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市场。
2018年度收支预算表中包含了常州市武进区劳动监察大队、常州市武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就业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的收入和支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附后);
二、收入预算总表(附后);
三、支出预算总表(附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附后);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附后);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附后);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附后);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附后);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附后);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附后);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附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武财预〔2018〕1号)填列。)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6001.7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294.52万元,减少4.6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6001.7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6001.7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6001.7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4.52万元,减少4.6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4.上年结余资金预算数为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支出预算总计6001.7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8.2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3.67万元,增长18.99%。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66.49万元,主要用于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906.81万元,减少16.2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3.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4198.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28.38万元,增长57.24%。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803.3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22.96万元,减少50.2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6001.74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01.74万元,占100%;
政府性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余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6001.7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198.37万元,占69.95%;
项目支出1803.37万元,占30.0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01.7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94.52万元,减少4.6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6001.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94.52万元,减少4.6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148.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67万元,增长18.99%。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684.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05.95万元,增长72.16%。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增加。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010.6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85.71万元,减少51.7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支出306.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57万元,增加19.75%。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增加。
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1665.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77.62万元,减少25.7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198.3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800.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二)公用经费398.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001.7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94.52万元,减少4.6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198.37万元,其中: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20.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0.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6 万元,主要原因接待人数增加。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2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万元。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5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 万元,主要原因培训人数减少。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0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98.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3.37万元,增长127.75 %。主要原因是邮电费、差旅费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5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共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力资源、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军转、外专等方面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下载附件: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