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巡回仲裁庭、人社所,经开区人社分局:
为贯彻落实仲裁公开原则,规范在互联网公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工作,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公正,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公信力,按照市人社局、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关于在互联网公布仲裁裁决书的规定》(常人社发〔2018〕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面推进仲裁裁决书网上公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裁决书网上公布地址
经开区相关单位所作仲裁裁决文书公布的地址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之“仲裁公告”板块,其他单位所作仲裁裁决文书公布的地址为武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之“仲裁公告”板块。
二、裁决书公布范围
裁决书公布范围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工伤类案件裁决书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全部进行网上公布,其他类别案件网上公布工作将逐步展开。
三、实施时间
本实施意见自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
附件:《关于在互联网公布仲裁裁决书的规定》(常人社发〔2018〕118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武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8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