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经开区人社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法》规定,结合《关于全面实施“互联网+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发﹝2017﹞68号),现将我区2017年度劳动保障“互联网+书面审查”(以下简称:网上书面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17年度劳动保障网上书面审查的重点是:用人单位通过网上注册帐号、申报劳动保障相关数据,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查,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全面掌握和了解全区各类企业劳动用工整体情况,进一步扩大劳动保障网上书面审查覆盖面,提高入库用人单位书面审查率、入库用人单位增长率和入库用人单位信息采集率,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抽查数据库。
二、审查时间
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3月31日。
三、审查范围
全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四、审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九)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行为;
(十)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情况;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五、审查程序
2017年度“互联网+书面审查”工作全面推行书面审查劳动用工数据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网上服务大厅注册后自行申报,或通过江苏人社手机APP、二维码在移动端进行申报(网上书面审查移动端通过微信公众号“江苏人社”,点击“更多资讯”,选择“在线办事”-“书面审查”);2016年度“互联网+书面审查”已经注册过的单位,只需要用账号密码登陆填报即可。
网上书审涉及账号注册等疑问请联系网上书审项目组,网上书审项目组电话:025-52332861。
六、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服务所应按照市、区统一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明确总体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及《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用工指导;有效利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协理员的积极作用,确保“互联网+书面审查”工作按时启动、有序开展,在规定时间内指导或协助用人单位完成填报。梳理2017年信息采集单位和简单劳资纠纷调处中发现没有参加“互联网+书面审查”的单位,宣传发动参加2017年度的网上书审申报。
联系人:吴凌寒、金旭军;电话:0519-86319006。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