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科创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局属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结合局属事业单位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人事管理
(一)认真执行报批制度。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凡岗位设置调整、新聘用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等事宜,须将方案报局办公室审核,提交局党组(局长)会议研究讨论后实施。
(二)强化工作考核。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和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激励干部职工敢于担当、干事创业。
(三)加强纪律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事业单位领导要严格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要请示,该汇报要汇报,决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对重要请示事项,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要及时进行研究答复,涉及局有关科室事项时,有关科室要认真配合,积极做好指导、协调、帮助工作。要注重完善工作规程,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切实依法履职尽责。对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由派驻纪检监察组或局党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进行严肃问责。
(四)加强政务公开。以向登记管理部门报送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为基础,主动在机关门户网站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包括事业单位登记信息、业务活动开展情况、资产损益情况、奖惩情况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资产和财务管理
(一)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业务开展实际需要和财政部门确定的定额标准,从严从紧编制单位专项经费预算,细化分类,经领导同意后上报局办公室汇总。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和专款专用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严禁擅自改变预算资金支出用途,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严禁违规转款、超额提取现金,严禁不按预算规定挤占挪用资金。
(二)加强财务管理。经费拨付严格按规定逐级审批,单位经办人填写经费申请单,经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局办公室会计审核、局分管领导签字,最后由局长签字审核后方可申请。单位主办会计与出纳人员不得由同一人担任,单位领导也不得兼任。局每半年组织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指导。
(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符合区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须按规定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统一集中采购。调剂、购置增加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入账。固定资产的报损或报废要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理,确保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切实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对外出租资产、签订协议或投资须经事业单位领导集体研究,报分管局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批。重大事项须经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资产出租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支、截留、挪用,严禁利用资产出租收入私设“小金库”。
局属事业单位依据本意见制定实施细则。
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