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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局工会经费的管理,根据《机关工会工作暂行条例》、武进区总工会“关于转发《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武工字〔2018〕23号)”的要求, 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
2018年9月28日
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一、 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一)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 务专题培训所需的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奖励等支出。
2.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体活动、节日联欢、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3.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费用及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会员退休离岗可以组织座谈会予以欢送,座谈会可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等食品。
(三)其他必要的开支。
二、工会经费支出标准
1.职工教育支出。工会对优秀学员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加培训人员的三分之一,奖品(奖金)标准为获奖人员人均不超过300元。
2. 文体活动支出。设置奖项的文体活动,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员的三分之二,奖品(奖金)标准为获奖人员人均不超过500元;不设置奖项的文体活动,可为参加人员发放人均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
工会自行开展的职工文体活动所需服装的购置标准为 人均不超过500元;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所需服装的购置标准为人均不超过600元。同一人员两年内参加同一类型活动不得重复购置。
工会开展文体活动中开支的伙食补助费,不得超过财政部门规定的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标准。
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 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会费不足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弥补部分不超过基层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
3. 职工集体福利支出。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为每位会员每年不超过1800元。发放方式可以为实物或到指定地点限时领取确定物品的提货凭证。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 400元。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工会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 会员生病住院,工会应予看望,可给予500元到2000元的慰问金,全年不超过2000元;会员去世时,工会可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慰问金;会员直系亲属去世时,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年底可申请困难补助,补助经费不超过2000元;会员退休离岗,工会可以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工会应严格界定会员身份,避免非本工会会员重复享受 工会集体福利。凡工资未纳入拨缴工会经费工资总额或未缴纳会费的会员,不得享受集体福利。借用、挂职等人员只能享受一处集体福利。
三、 财务管理
工会应根据国家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上级工会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会工作计划,组织活动要有活动方案,合理地编制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年度预算原则上可一年调整一次。
工会应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科学设立和登记会计账簿,准确办理经费收支核算,工会经费年度财务决算报上级工会。其他未尽事宜,按《常州市武进区科技局财务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