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区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就规范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验收及资金拨付提出如下专项监督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及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科技专项资金在促进科技创新、提升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解决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专项监督,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领导班子决策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谁主管谁监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把廉政风险防控纳入到科技项目立项和奖励的全过程,着力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
二、监督内容
根据科技计划管理要求,主要对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合同类、奖励补助类)的申报、评审、立项、验收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区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全过程参与,并对承担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单位进行实地抽查,重点检查是否满足申报、立项条件及资金使用落实情况,同时,对所有承担项目单位进行满意度调查。
(一)合同类科技计划项目:主要监督区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出台是否符合区科技创新政策和产业发展要求,在指南起草、初审、商定的流程上是否规范,拨款经费是否在合理范围内;项目申报流程是否规范,企业所在区域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流程是否透明,项目初审环节是否有走过场、打招呼等违规现象;专家的遴选是否符合要求,组织评审的流程是否合规,专家评估的意见是否作为主要依据;商定拟立项项目是否公正公平,结果是否经过公示,公示结果是否向区财政局及区分管领导反馈,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到位;是否都能按照科技计划管理要求进行验收,现场验收组专家的聘请是否具有针对性,书面验收有无走过场、弄虚作假的现象;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是否具有引领产业发展、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二)奖励补助类科技计划项目:主要监督项目是否符合区产业创新发展政策、项目申报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及监督项目商定过程中对奖励补助范围、奖励补助金额确定的规范性。
(三)科技管理人员行为:主要监督有无按照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组织项目管理;是否确定项目资助标准弹性过大;有无利用职务之便,在企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或向企业推销产品、报销财物或摊派费用;有无借机参与项目申报单位的宴请、娱乐活动及有无接受现金、有价证券等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在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专项监督工作中,要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各科室及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沟通协调,整体有序推进。要加强与财政等部门及镇、开发区科技部门的沟通联系,按照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统一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通过整合力量、统筹兼顾,建立起分工明确、配合有力、资源共享、运转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
(三)明确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纪律、法律,对区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及资金拨付过程中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问题,要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对于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注重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落实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岗位要多提醒、多指导,在落实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查漏补缺。同时,要不断加强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制度的完善和监管,形成长效机制。
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