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民政科,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经开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苏社管〔2018〕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展和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引导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在“三社联动”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区民政局将对本年度通过2017年度检查,规范化运行的52家社区社会组织(见附件)给予2000元/家的扶持资金(经开区社区社会组织扶持资金由经开区财政承担)。社区社会组织扶持资金只能用于项目建设、办公设备、用品及能力提升支出。
希望受扶持的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创新,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公众,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结构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8年度武进区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名单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2018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