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民政科、社区管理服务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和省、市民政部门重点工作部署,按照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现代民政要求,区民政局制定了《2018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2018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
2018年,武进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紧扣“创新强区、实干富民”的发展主题,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持续聚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持续开展破解难题的创新探索,全面开创高质量现代民政建设新局面。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坚持十九大精神引领。把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开展以“领导带头学、专家辅导学、支部引导学、党员普遍学、竞赛推动学、融入工作学”为主要内容的“六学”活动,引导广大党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来。
2、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明确“党管一切”的工作思路,制定责任清单,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能力。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全面加强和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按要求组织、指导各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活动。依托武进区烈士陵园、澄西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全方位教育引导。
3、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定期组织开展“学习日”活动、“三会一课”、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从严从实做好党员培养发展、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各项党务工作。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积极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4、锤炼党员党性修养。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在思想、作风、党性上进行一次集中“补钙”和“加油”。定期举办民政讲堂,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定理想信念,养成良好品格。
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具体办法》、市委《“十带头、十严禁”规定》、区委《具体办法》和民政局十项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明确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不断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深入排查民政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问责力度。深入查找“四风”问题,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开展巡察整改活动,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6、从严从实管理干部。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打造绝对忠诚、勇于担当、甘于奉献、求真务实的民政干部队伍。严格执行《干部选任条例》有关规定,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继续开展干部挂职实践锻炼工作。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外出请假报告、出国(境)审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等干部管理各项制度。完善季度考评办法,健全科室(事业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机制,继续在全区民政系统开展创新创优项目申报、创建工作,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
7、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议事、决策、人事、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理顺和优化办事程序。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保证民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全面从严加强民政下属事业单位管理,加大监督力度,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促进下属单位规范发展。全面从严抓好安全生产,切实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和场所安全管理,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二、持续改善民生保障水平
8、继续提高精准救助水平。推进低保规范化、动态化、精准化建设,用好低保信息核对系统,时刻关注低保户生活状况发生的变化,做到能进能出。做好低保提标工作,按常州市下达指标统一提标。全面贯彻“阳光扶贫”的要求,合力建好“阳光扶贫”监管平台,实现资金使用、对象识别、责任落实、过程监管、绩效评估“五个精准”,确保扶贫切实有效。
9、及时发放各项民生资金。严格按照政策、法规的要求,不折不扣地把低保救助金、临时救助金、孤儿保障金、五保供养金、“三无”对象保障金、自然灾害救助金等发放到人民群众的手中,保障好各类民政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
10、进一步加大慈善救助力度。依法开展“慈善一日捐”等慈善募捐活动,继续实施慈善救助工程,发放慈善救助金3800万元,救助1.1万人次以上。完善健全慈善基层组织体系,推动镇级慈善分会规范、有效运作。
11、努力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协调好救灾、防灾、减灾等关系,努力推动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的转变。在抓好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防灾减灾救灾文化建设同时,至少再创建1家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并组织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演练,继续为全区户籍人口购买自然灾害综合保险。
三、不断提升养老服务品质
12、激发养老机构活力。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在扶持各类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等方面细化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吸引更多民营资本进军养老服务领域,激发各类养老机构健康运营的活力,提高千名老人床位数,每千名老人床位数达到56张,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床位占比达70%。全面推进医养融合,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推动助浴点建设,全区助浴点达到3个。
13、完善养老服务结构体系。加快盘活现有公办养老机构的闲置资源,吸引专业的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着重发展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和在家养老的需求,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城乡覆盖率提高至65%和38%;提高城市社区助餐服务覆盖率,城市社区助餐服务全覆盖;执行分散供养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对象关爱照料制度,关爱照料协议签约率100%。
14、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机构安全运营管理,促进养老机构行业自律,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进一步扩大护理型服务资源,让失能、半失能老人得到专业的照料,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和家庭病床建设。联合安监、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卫计等部门对非法养老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守安全底线。
15、老龄工作争优创新。加大老龄工作宣传力度,不断优化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发挥老龄工作协调联络作用,协调召开老龄协会第三届换届工作会议。开展2018年“敬老月”活动,组织领导走访慰问。积极组织参加区级第三届敬老文明号、十佳孝星评选表彰活动。
四、创新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16、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加快推进三社联动提升城乡社区水平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完善基层民主和群众自治,优化社区协商民主机制,深化城乡社区协商民主,指导培植乡镇板块的协商民主典型,“以点带面”促深化,牵头区相关部门,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检查督促工作,将基层社区打造成议民事、集民智、聚民力的优质平台。
17、推进信息化社会治理。稳步推进信息化支撑的全要素网格化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完善智慧社区基本服务,每季度开展城乡社区信息平台应用网上督查、通报,完成“智慧社区”试点社区APP应用跟踪指导,打造更多的社区服务品牌,提升社区服务品质,持续开展“四级联动”平台运作。
18、提高社区治理能力。深化和谐社区建设,开展省、市、区和谐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提升改造5个社区、村综合服务中心。办好全区村(社区)主任“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能力提升培训班”,确保培训质量和成效。深化“三社联动”机制,出台“三社联动”文件。协助推进全要素网络化治理工作。
五、加大社会组织管理力度
19、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加快社会组织镇级孵化平台建设,新建成至少1家镇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中心。依法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管理,推进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工作和社会组织规范化评估工作,孵化一批高水平的品牌社会组织,全区获得等级的社会组织数占应评总数的50%以上,新增4A以上社会组织2家。
20、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大第三方评估结果在总评中的比重,公益创投项目达25个以上。调整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社会组织目录,下发《2018年武进区区级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社会组织目录》。
21、加强社会组织监管。严格社会组织的监管,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社会组织通过约谈负责人、整顿、取缔等方式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切实开展公益民生、慈善救助等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的社会组织进行扶持和表彰。加强对社会组织业务培训、规范化建设评估、项目设计和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综合能力建设。
22、加强社工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社区工作者培训和交流,鼓励更多的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新增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不少于60人,每万人持证人数达6.2人。探索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的培养机制,挖掘一批社会工作优秀项目和案例。
六、有效凝聚国防建设合力
23、贯彻落实优抚政策。强化退役士兵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加大信息的核查力度,优抚对象二代身份证认证完成率达100%,入户信息数据核查完成率达100%。做好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动态调整工作,根据上级下达的动态调整标准制定并落实抚恤补助,及时调整1—4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和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发放工作,确保发放完成率达100%。做好军休干部各项待遇落实工作。
24、高度重视烈士褒扬工作。修缮和保护好各类烈士纪念设施,开展清明缅怀、烈士公祭和烈士事迹宣讲等活动,继续开展“勿忘国耻、振兴中华”——抗日战争图片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巡展活动,弘扬烈士精神,引导广大群众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5、全面深入营造双拥氛围。继续开展双拥在基层和军地互办实事活动,积极做好省级双拥模范区创建各项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力量拥军优属机制,大力宣传双拥典型,倾力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认真做好涉军信访维稳工作,与信访、公安等部门围绕重点信访问题开展预判工作,确保群体性信访事件可控可防。
26、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及时高效为退役士兵办理各种报到、落户手续;按民政部、总参谋部标准开展档案积分,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多于待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人数的岗位供退役士兵选岗,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的质量和标准完成年度岗位安置任务;检查督促好承训学校做好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做到退役士兵对教育培训政策知晓率为100%,退役士兵参训率达80%以上,探索开展远程教育培训和定向订单定岗式教育培训方式。
七、提升专项事务服务水平
27、强化殡葬设施功能。推动横林殡仪馆、武南殡仪馆、淹西陵园内部功能、外部环境的改造升级,推进镇级中心骨灰寄存堂建设,全面促进殡葬设施功能提升。宣传和落实好惠民殡葬、节地生态葬政策及清明祭扫接待服务工作,加快推进殡葬设施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环评体系论证建设,按照民政部“公墓五项标准”开展自查,配合省厅开展年检工作。
28、提高专项服务水平。加强区划地名管理,促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进一步规范界限管理。认真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创建婚姻登记服务优质品牌;完善收养评估制度,加大收养评估标准宣贯力度,提高收养评估水平,适龄孤儿入学率达100%;认真做好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继续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福利彩票的发行管理实现销量和公益“双赢”,全年销量达3.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