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武进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行为,紧紧围绕“提升内涵、提高质量”的目标,更好地促进全区学校主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印发<2017-2018学年度武进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考核办法>的通知》(武教基〔2017〕64号)精神,上学年,区教育局继续组织开展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考核工作。
考核坚持“遵循教育规律,引导规范管理;尊重学校个性,关注纵向发展;突出学校主体,深入自评自诊”的考核原则,采用学校自评自诊与局行政考核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区53所公办小学、32所公办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参加了考核,现将《2017-2018学年度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2017-2018学年度武进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考核结果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8年10月29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印发
下载附件:武教基〔2018〕44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