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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82/2018-00169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教督委办〔2018〕14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18-10-15 发布日期: 2018-10-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就开展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专项督导进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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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武教督委办〔2018〕14号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域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的通知》(苏教督委办〔2018〕11号)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拟于2019年1月对县域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进行省级督导。为积极做好迎接省级督导的准备工作,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通知精神,现将我区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校。

二、督导依据

以《江苏省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细则》(见附件1)为督导依据。

三、督导安排

(一)学校自查。各校接通知后要立即开展自查,于10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情况报告、自查评分表和存在问题清单。学校相关自查材料纸质稿(加盖学校公章)务请于10月31日前报送区教师发展中心1107室。联系人:杨勇,联系电话:86310375。电子稿请打包压缩后以学校名命名(电子稿中的自查评分表,请在备注栏中写明扣分原因),发送至fzzxdjb@163.com。

(二)区、市级复查。根据学校自查情况,责任督学在10月底前完成对挂牌学校的核查。区教育督导室将会同区教师发展中心于11月底前,对照《督导细则》,对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进行核查。在此基础上,市教育督导部门将于12月20日前,对部分学校进行复核。

(三)省级督导。省级督导于2019年1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各校要根据通知精神,对照《督导细则》,按时保质完成本次督导的自查相关工作(包含自查情况报告、自查评分表、存在问题清单),并做好迎接市、省级督导的相关准备。


附件1:江苏省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评分细则(学校)

附件2:关于开展县域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印发

下载附件:武教督委办〔2018〕14号.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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