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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武进区住宅开发项目教育设施配套建设和接收标准(幼儿园)
索 引 号: 014133082/2018-00136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教发规〔2018〕38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18-06-19 发布日期: 2018-07-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发布武进区住宅开发项目教育设施配套建设和接收标准(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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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住宅开发项目教育设施配套建设和接收标准(幼儿园)
武教发规〔2018〕38号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的通知》(武政办发〔2017〕117号)和市政府《关于深化学前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2017-2020年)(常政发〔2017〕127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武进区住宅开发项目教育设施配套建设和接收标准(幼儿园),现明确如下:

一、设计依据

1.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

2.幼儿园相关室场、教育设施等配置参照《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及评估细则》

3.《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5.《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版及常州市实施细则

6.江苏省《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质量控制标准》——T32/STJX001-2017

7.上海市《学校运动场地塑胶面层有害物质限量》T/310101002-C003-2016

8.《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168号

9.人防设施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最新《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10.幼儿园建设的其他相关国家及地方规范化标准

二、配套建设和接收标准细则(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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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宜

1.若设计依据同时满足不同标准时,取更高标准。

2.若省、国家标准有所调整,区教育局也将适时调整,届时以区教育局调整标准为准。

3.此细则仅适用由开发商建设、无偿交给政府的幼儿园,解释权、调整权为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8年6月19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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