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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武进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82/2018-00090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武教基〔2018〕29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18-05-23 发布日期: 2018-06-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就开展武进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进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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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进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武教基〔2018〕29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武进区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队伍建设,增强班级德育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全区中小学德育队伍的整体水平,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常教德〔2018〕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武进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班主任:全区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现任班主任。

(二)德育先进工作者:全区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人数及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评选基本条件(详见附件2)

凡违反《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或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候选人一票否决: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以教谋私,从事有偿家教;

3.所带班级学生有违法犯罪等情况;

4.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

四、评选程序:

学校对照评选条件,按照分配的名额,可以采用群众推荐、自荐、行政推荐等方式,经学校审核、校内公示(一周以上)等程序确定名单,并上报武进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对上报人员进行综合评议,确定结果并公示。

五、工作要求:

各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严格把关,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推荐候选人。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候选人上报相应的推荐表一份(见附件3)。

2.候选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荣誉等)的复印件。

3.报送截止时间:6月5日。推荐表(加盖公章)和证明材料报送区教育局基教科1202室,联系电话:67897016。


附件1:武进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附件2:武进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基本条件

附件3:武进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8年5月23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印发

下载附件:武教基〔2018〕29号.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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