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校、各财政分局:
根据《关于印发武进区校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3]94号)的精神,校车服务公司财政补助经费(包括公司管理补贴及公司其他补助)由区镇财政各半承担。经区教育局、财政局审核,现将2017年度校车服务公司财政补助经费各镇承担部分的金额通知你们(具体金额见附件),各镇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将补助资金镇承担部分直接拨付到各校车服务公司。区级承担部分经费由教育局直接拨付给各校车服务公司。
附件1:2017年度区镇承担校车公司补助明细表
附件2:2017年度校车服务公司补助经费分配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18年2月8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印发
下载附件:武教发规〔2018〕7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