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党组织、局机关各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严到每个支部、实到每名党员,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组织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文件
各党组织要积极组织学习《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组织部转发<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提高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的意见>的通知》《武进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操作规程>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文件,深刻领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落实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规范实施
按照《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好组织生活会的各项程序,一是组织集中学习;二是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三是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列出问题清单;四是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五是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六是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
三、有关要求
1.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8 年2 月底前完成,各党组织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局党工委备案,在2018年3月10日前报局组织人事科。
2. 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要到下级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点评,坚决防止只听汇报、只看台账等形式主义做法。各直属党组织在组织召开支委会(或党委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前报局党工委备案,同时请联系点局领导参加会议进行指导和点评。
附件:区委组织部有关文件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8年1月16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印发
下载附件:武教委〔2018〕4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