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动态> 部门动态> 内容
11月19日以来,区市场监管局积极配合区教育局协同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合执法工作,重点做好协助教育部门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经营校外培训机构的整治工作、校外培训机构广告宣传的监管工作、规范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期间,区市场监管局积极配合开展区、镇两级综合整治,共组织、参加联合执法90余批次,检查校外培训机构800余家。
截至12月15日,对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校外培训或学生看管活动的,责令其立即申领相关营业执照;对实际服务内容与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范围不符的,责令其调整经营活动或营业范围;对为培训人员提供餐饮服务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叫停其供餐服务,同时将食品加工场所存在的问题告知负责人,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及时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继续经营;对格式合同中存在疑似不公平条款、广告宣传中存在虚假、误导宣传的,责令其停止使用、立即整改。
12月15日至今,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区教育局对全区沿街商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复查,结合乡镇需求,对存在问题较多、负面影响较大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拔钉子”清理;同时,对自主申报“白名单”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共同讨论商议武进区校外培训机构 “白名单”的拟申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