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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市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10月26日,区经信局、财政局联合转发了《市经信委、财政局联合发文通知组织企业申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常经信中综【2018】307号),发动各镇条线部门摸排情况,组织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此次申报重点支持企业品牌建设、特色企业培育、服务体系建设三大方面,文件对申报条件、支持方式、申报主体、和申报要件都有具体明确的要求,申报采用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16日,纸质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23。
区经信局将充分宣传资金政策,严格对照文件要求,合力挖掘推荐对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好项目进行申报,用足用好政策的同时,认真履行审核职责,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