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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常政发〔2018〕105号)要求,10月10日至22日,区市场监管局对区里下发的拟取消行政权力事项目录进行梳理,对本单位所涉及事项予以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这一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取消,根据相关规定,有关企业无须再到登记机关办理分支机构备案手续,改由登记机关负责记载、推送相关信息。
10月22日正式取消该许可事项后,区市场监管局将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精神,做好取消事项的衔接工作。认真执行上级要求,对已取消的许可事项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材料,对外加强宣传解读,确保落实到位;二是充分利用好已有信息系统,完善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及时共享,加强部门协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