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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房地产企业安全责任,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安全稳定,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开展房地产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在房地产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10月9日至12日,区住建局组织建管中心、开发办等职能部门联合对全区8家房地产企业以及8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抽查督查。
此次检查内容主要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风险评估、重大事项报告、例会分析、考核奖惩等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等情况;是否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强令施工单位违规施工的情况;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肢解发包、指定分包或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要求的单位和个人等情况;保障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和合同约定工期的情况等七项内容。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房地产企业都能按照文件相关要求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能通过不同层面定期开展所开发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如星河、路劲、新城和融创等开发企业能积极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开发项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根据检查报告开展项目排名奖惩;融创公司还建立了公司层面的开发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图集,要求公司所有开发项目必须参照该图集进行施工。通过这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有效落实了房地产企业的安全责任,也很好地督促了施工现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各自的施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但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很普遍的问题,如部分房地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建立不够完善,没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时不能形成完整闭合的检查台账,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不能做到完全单独列支支付等情况。
下一阶段,区住建局将根据检查结果,督促相关单位积极整改并回复,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加大宣传和督查力度,进一步提升房地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房地产企业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安全生产中的总牵头、总协调、总负责的作用,促进全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安全的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