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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关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开展作风建设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统一部署,9月26日下午,由市纪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组、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税务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我区的明都超市、富都溪湖大酒店等发卡企业贯彻执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有关制度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联合检查组在区商务局有关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现场检查了上述发卡企业今年9月份以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了企业备案、信息公示、执行“三项制度”、存管预收资金、业务报告等方面的情况,仔细检查了企业购卡台账、原始凭证、流水台账和电子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