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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我区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健全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基层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按照第一批试点镇推进计划,我区于8月31日率先完成了向湟里镇和雪堰镇下放第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工作。
为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基层政务服务体系,从5月份开始,我区开展了区级各部门拟下放至镇(街道)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工作。在此期间,听取了各镇(街道)对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建议,借鉴了其他地区向基层下放事权的先进经验,按照“依法放权、权责一致、高效便民”的原则,与放权部门、湟里镇、雪堰镇多次沟通、反复对接,最终确定了向湟里镇和雪堰镇下放的第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这些事项与基层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涵盖了民政、社保、计生、农业等领域,涉及到区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卫计局、审批局等11个部门。
下一步,区行政审批局将按照全区基层政务服务体系的建设要求,制定镇(街道)为民服务大厅的统一建设标准,同时,以湟里镇和雪堰镇试点成果为样本,持续推进第二批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和事权下放承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