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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关于开展打击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行为“净化”专项行动的通知》,8月1日至14日,区市场监管局遥观分局按照文件要求,对“依据《商标法》第十条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清单”中涉及的市场主体进一步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的行为。
分局首先组织学习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行动方案,深入学习了《商标法》关于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的各项规定;其次开展专项检查,组织执法人员针对辖区内涉及的市场主体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一家市场主体曾将“加点糖”标识用于浙江自办奶茶店半年,该店早已转让。同时,分局执法人员也加强了对超市、酒类专卖店、批发市场的巡查力度,以食品、药品、保健品等关系民生的商品为重点开展检查,检查时积极做好商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截至目前,区市场监管局遥观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检查各类企业5家、超市3家、食品及保健品店6家,暂未发现依据《商标法》第十条被驳回的商标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