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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武进区区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7月10日至8月13日,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局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不断完善统筹规划、规范管理、合理调配的办公用房管理体制。
一是规范办公用房使用。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对局机关和下辖的14个分局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按照工作人员的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的办公用房功能进行了全面的梳理,特别是严格对照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面积使用要求,重点对区管干部以及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规范,并把相应结果报区机关事务局备查。
二是规范办公用房维修。严格按照办公用房维修管理的新要求,做好办公用房的维修备案和上报工作。按照《实施意见》要求,行政中心外办公用房的超过20万元的大中修由区后勤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并要求每年7月1日前上报年度计划;低于20万的由各部门统一维修并做好后勤中心的报备工作。目前,区市场监管局已按照新规定对洛阳分局的屋顶维修工作进行了报备。
三是规范办公用房权属登记。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区级机关办公用房不动产权属登记由区后勤中心统一登记,为此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和后勤中心沟通,按照要求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资料,配合做好权属登记的转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