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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武政传发〔2018〕45号)文件要求,7月20日至8月14日,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工作实际,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
按照“谁实施谁清理”原则,局相关科室对自身职责范围内实施的证明事项进行梳理,逐项提出取消或者保留等建议。经梳理,区市场监管局目前正在实施的省、市级层面设定的证明事项共1项(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该证明事项用于外商投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其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年来该事项累计办件量为1171件,建议继续保留。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我局认真梳理本系统自行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切实做到法无规定一律取消。经梳理,我局目前无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
通过此次清理,区市场监管局涉及到的证明事项得到了全面梳理,有利于精简办事程序,避免人为设限,从而促进“放管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服务型机关的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