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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要求,武进区高度重视,周密部署。8月14日,区普查办正式印发出台《武进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武经普办〔2018〕3 号文件)。
方案明确了普查目的、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时点和时期、普查内容、普查时间和安排、普查的组织与实施、普查法纪与质量控制共八个方面的内容。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时期指标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数据,时点指标为2018年12月31日数据。本次普查工作分为十一个阶段段 :一是制定普查方案阶段(2018年8月);二是普查区划分及绘图阶段(2018年8-9月);三是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阶段(2018年8-9月、11-12月);四是实施单位清查阶段(2018年9-12月);五是普查登记阶段(2019年1-4月);六是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阶段(2019年4-8月);七是普查数据汇总阶段(2019年5-6月);八是普查数据质量抽查阶段(2019年5-6月);九是普查数据评估、共享与发布阶段(2019年6-10月);十是普查资料开发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2月);十一是普查总结阶段(201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