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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禁止在行洪、排涝、输水的主要河道或者通道上设置鱼罾、鱼簖等捕鱼设施。” 按照《关于印发〈全区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武河办〔2018〕24号)要求,湟里镇河长办与西安村委于2018年6月25日对中干河湟里段私设鱼网鱼簖的农户下达了限期自行拆除的告知书。
为保障河道的行洪畅通,湟里镇决定对中干河存在的鱼网鱼簖进行集中清理整治。7月4日,湟里镇召开了中干河非法设置鱼网鱼簖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制定了周密的整治行动方案,对行动时间、目标、成员单位职责、工作要求等作了详细规定。
7月5日上午9点,中干河镇级河长、湟里镇党委副书记祁斌指挥镇综合执法局、交管所、水利站、农林站、河长办、东安派出所、卫生院及相关村委工作人员分水、陆两路冒雨联合行动。由于中干河横跨两市,南部为无锡宜兴所辖,为此邀请了无锡宜兴、常州武进两个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给予现场指导。
此次行动,共有3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出动2艘工作艇、1艘挖泥船,将拆除鱼网鱼簖11处,同时清理河道垃圾3处。
祁斌表示,河湖管理保护涉及不同行业、领域和部门,必须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系统治理,整合各地方、各部门力量协同解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同时也要注意提高社会公众对河湖保护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以此次清理整治为起点,总结经验,全面展开湟里镇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