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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秩序管理,规范城区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有效遏制偷运偷排、违规处置的行为,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区市容环境,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美丽武进”行动积极性,共同维护城市良好形象。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6月14日,武进区城管局出台了《武进区餐厨废弃物违规处置奖励办法》。
该办法的奖励举报区域范围为:武进城区(东至青洋路、南至武南路、西至淹城路、北至常州市区界)。举报人发现收集、运输、排放餐厨废弃物的违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举报且能够提供违规、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牌照等简要信息,或提供相关录像、照片等证据或其它重要线索证据者,经执法部门核实并依法处理后,给予奖励。进行奖励的举报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举报人为非城管部门工作人员;执法机关未当场查获或未掌握相关线索的最先提供线索和证据者;举报人身份明确、联系方式清楚。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信函或当面举报等方式,向区城市管理局进行举报。内容应包括:举报事项、责任人、相关证据资料、举报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举报事项经查实并下达处罚决定后,由区城市管理局兑现奖励,奖励金额100元到500元不等。特殊及重大事项,奖励金额另行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