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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日起,经营农药必须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目前,武进成立了区行政审批局,具体行政许可事项都由该局负责,为进一步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与区行政审批局协调对接,常州市武进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积极解放思想,转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理念,不等、不靠,主动上门服务。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于2018年6月12日,组织人员,专门赴湟里、嘉泽部分农药经营单位开展现场指导,加快推进农业经营许可工作。
大队人员根据农药经营许可实地核查细则,详细指导经营单位的各功能区建设、人员、制度建设、可追溯系统管理及申报材料准备等、逐一指出存在的不足,并结合各单位实际,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深得经营者的肯定。
下一步,常州市武进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根据武进全区情况,积极加强与区行政审批局的协调配合,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主动出击,为全区有整改条件的农药经营单位做好指导工作,确保武进农药经营许可工作的整体推进,武进农药市场秩序的严肃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