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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合作,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武进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推进,根据武进区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武政发〔2018〕79号)精神,6月5日, 在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建立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除由一名领导担任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外,还要指定一名经济普查联络员,负责具体业务的联系和沟通,加强普查工作的联络协调,真正做到履行各自职责,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共同搞好经济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