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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的通知》(苏政发【2012】27号)精神,我区大力推进常州市2018年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创建工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节水型社会创建目标和任务。
5月25日,区节水办组织相关部门、科室进行资料收集,紧扣四大类20个指标体系,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要求资料上报时间截止6月中旬。自2011年创建节水型社会示范区以来,我区从强化节水宣传营造良好的节水氛围、狠抓供、排水创新技术、严格水资源督查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入手,努力争创节水型载体建设,加大节水投入力度,不断拓宽节水投资渠道,引导全社会参与节水,创探索出一条节约用水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新路子,较好地完成了常州市下达的节水型社会创建目标和任务。
下一步,我区将全力以“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做好验收各项准备工作,为常州市创建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