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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简化群众办事流程、便民惠民,武进区行政审批局对城区临街商铺在店铺招牌安装用到的脚手架临时占道的部分情况免收“城市道路占用费”。本次免收范围为申请临时占用时间7天以内,临时占用面积为20平方米以内。下步区行政审批局将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采取网上办件、大厅自助办件等方式,由申请人自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