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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严格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以下简称《办法》),在工作中全面推开新政策。
《办法》中明确要求: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充分考虑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服务大纲或者设备安装调试方案等技术标评审内容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少于10日,较之前不少于20日的规定,可缩断一半的招投标时间。
《办法》已实施一个月,截止5月9日,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按照新要求,发布工程类公告23个,其中水利建设项目7个、工程建设项目13个,交通建设项目1个,园林绿化项目1个,其他类项目1个,除部分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项目及水利建设项目外,有14个项目开标时间由之前的25天左右缩短到13天左右,共计节约168个工作日,通过实施新政策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建设单位和投标单位的各类成本,确保工程建设公平高效,推动了公共资源交易的快速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