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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4月23-27日,武进区农业局政策法规科针对2018年第一季度(以结案时间为基准)行政处罚案件以电话形式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回访,共涉及到武进区嘉泽徐耀方农资经营部(销售含量与登记批准内容不符的肥料)、武进区前黄徐哲渔需物资经营部(经营劣兽药)、常州市润农农资经营部(销售含量与登记批准内容不符的肥料)、常州市武进得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劣兽药)、武进湖塘玄忠臣(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武进前黄孔立平(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等6家企业(个人),回访率100%。受访企业(个人)对行政处罚结果均表示无异议,对区农业局执法办案人员在规范执法、依法行政方面的总体评价均为满意,满意度100%。
第一季度案件回访调查显示,农业局不断推进和加强依法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始终秉承公正、廉洁、规范、高效的作风与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