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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为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工作,水利局部署从4月8日至5月20日在全区范围开展2018年取水许可监督检查工作。
取水许可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取水单位自查自纠、水利站普查和局抽查的形式开展,首先要求取用水单位(个人)如实填报取水许可监督检查表并提交相关资料,进行自查,局组织相关人员将通过座谈交流和现场查看的方式开展随机抽检,重点针对取水及计量设施的安装和运行情况、2017年度取水量和水资源费缴纳情况、取水许可台账等水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现场进行检查与核实。
对检查中发现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或所提供资料与事实不符等行为,要求企业在限期内自行整改。限期自行整改不到位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通过本次监督检查工作,建立一套完善的持证取水户的用水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