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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日,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明确全区政府性投资工程体育场地设施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通知从“规范招投标流程,规范资格条件、业绩、评分办法,规范招标文件,明确质量标准、检测、验收要求”等三个方面对全区政府性投资工程体育场地设施项目招投标工作做了明确的规定。
据了解,自从住建部取消了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以及全国各地“毒跑道”事件频繁发生之后,体育场地设施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陷入了没有统一规范标准要求“各自为政”的状态,各地在实际操作中体育场地设置招投标资格条件要求不统一、评标办法不一致、质量标准要求高低不同、操作流程各异,引发了不少质疑和投诉。为进一步解决当前体育场地设施项目招标投标中遇到的问题,区公管办召集区发改局、住建局、财政局、教育局、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讨会,在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后,经历了多次的修改完善,出台了《关于明确全区政府性投资工程体育场地设施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使我区体育场地设施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