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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贯彻落实武水[2018]45号文件精神,加强河道、河塘清淤排水管控工作。嘉泽镇采取有效防控措施,要求镇村河道(塘)清淤过程中,一律不得直排泥浆、浑浊水,所有排水须按照先沉淀、后过滤原则;所有清淤排水工程按照先处理,经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的步骤实施。同时在清淤工程编标时,在原概算的基础上增加5%措施费,确保泥浆、浑浊水不直排。
截至3月27日,嘉泽镇正在实施的6.3公里河道疏浚工程已全部落实排水沉淀、过滤措施,相关文件也已下发到各村并要求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