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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区节水办组织科室人员对2018年1月25日新施行的《常州市武进区计划用水考核办法》进行了学习。
根据省、市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计划用水监督管理和考核,武进区水利局出台了《常州市武进区计划用水考核办法》(武水〔20178〕20号)文件,自2018年1月25日起施行。《考核办法》共分计划用水的管理对象、用水计划的下达、用水计划的用水统计报表、用水计划的调整、用水计划的考核和征收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资源费(水费),这是我区首个关于用水计划考核办法的文件,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苏省《江苏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常州市《常州市非居民用户计划取用水管理规定》等法律为依据,总结了我区多年来计划用水管理工作中的经验,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地方特色。
下一步,区节水办将结合“走进单位、走进企业、走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宣传《武进区计划用水考核办法》,积极引导全社会要重视水、节约水、治理水、管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