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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上午,武进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是峰、区纪委常委莫建刚、武进国土分局局长卢中英、副局长贾建东对2017年度卫片拆除整改未到位的9个镇(开发区)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一是明确各镇(开发区)需要拆除项目和违法项目清单。明确需要拆除项目在10天内整改到位,违法项目在5月31日前将用地手续完善到位;二是传达市国土局的最新要求。从2018年起,市国土局将把各辖市区违法用地发生情况和整改情况排名并进行通报,同时,对未完成违法用地整改的辖市区暂停经营性用地挂牌;三是明确问责机制,区纪委、监察委将依据《武进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武办发〔2017〕75号)和《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武进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的通知》(武办发〔2018〕19号)文件要求,对违法用地整改不力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