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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市商务局转发了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组织2018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工贸(2018)15号),根据通知精神,我区外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正式启动,对符合申报标准的2012年1月1日以后在我省新设立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可申请开办补助和用房补助。
申报企业将项目申报材料报区商务部门进行初审。同时,在江苏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区商务局将认真宣传相关政策,指导企业申报,努力做好与上级商务部门、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